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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绩效假文凭,辞还是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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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去年12月份,我们公司招聘一个业务员,是公司内的一个中层管理人员介绍来的,一个月试用后,被派到天津办事处上班,各方面工作表现都不错,业务也比较突出。

  06年4月份,无意中发现这个人学历可能有假,后来,我亲自到南大的成教学院,查询后才知道学历的确是伪造的,只有高中学历。因为我们公司规定这类人员必须要是大专以上学历,而且在招聘广告上也是这么写的。

  现在人事部门坚决要求根据公司的制度给予辞退,而业务部门则持不同的看法,认为这个员工工作能力还可以,没有必要辞退,再加上是介绍来的,情况就比较复杂。

  编者按:这个问题涉及到道德与能力方面的权衡。不知道各位在这种情况下作哪种抉择?事实上很多人的选择也体现了矛盾的一面,毕竟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能够为企业带来效益的员工是非常受欢迎的。但从另一个层面来讲,员工首先犯了道德风险。这种员工会不会再犯道德问题呢?

  对于企业来说,理想的状态是找到一个德才兼备的员工。但理想仅仅是理想,在现实生活中,需要作出某些权衡和让步。德,才,谁才是用人标准的第一位呢?众说纷纭,永远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估计更多人会采取更加中庸的态度去看到这件事情!

  才第一位

  zxcabc2:

  招聘的宗旨是招到胜任岗位的人,在这方面能力比学历更重要.在确认他的道德方面没有其他问题的好,可以原谅他的这次为应聘需要犯的错误.但还要顾及公司的制度的不可侵犯,要给予其必要的处罚.建议降级、降薪留岗查看,给他安排培训,在其得到工作所需要的学历或有较佳的工作表现后在恢复原级别和薪金。但要在做出处理之前与其进行一次友好的沟通面谈。注意企业需要的人才不要任其流失。

  mayixdong:

  我的观点是应该为这样的员工提供刚好的发展机会!
  学历低,为什么他可以比学历高的人做得刚好呢??
  企业要的是能够给企业创造效益的员工!是能够做实事的员工。那么学历高低我觉得并不是很重要。有时候往往是因为学历高,而办事能力底下,那么这样只有文凭没有能力的员工留下来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吗?所以各位HR们,观念要改变了。好的人才与学历高低没有多大的关系。关键在于处理问题的能力。

  panoanno:

  第一,涉及到一个用人标准问题: 是重人品呢还是重能力?
  第二,检校企业人事制度的执行力;制度出来就必须执行,否则形同虚设.当然可以做为一次制度修改的个案,但在修改前必须执行;
  第三,在制定用人标准时,应该对有关职位做特别说明:能力特别突出者可放宽学历条件.
  第四,该员工既然是介绍来的,就更应该说明学历情况,否则,会影响到内部介绍的招聘途径.
  第五,及时修改相关用人标准及相关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校.

  smilerestrainbow: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一个问题:我们需要的是能干事情的人,还是需要一张真实的文凭?
  以前,可能文凭和一个人的学历是成正比的,可以反映一定的问题;而现在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小的多了。
  招聘条件是你们定的,为什么要订一定是大专学历的,你们不就是想找到大专水平的人吗?!这个人有大专的水平,没有大专的学历,你们就要辞退他!这是一个公司用人的原则吗?
  招聘条件是活的,是为甄选人才定的,别用歪了!!!
  人家用假文凭是被逼得!
  一方面人家确实违背做人的原则,另一方面此人做业务挺聪明的。

  badou:

  招聘的目的是找到合适的人才,当然这个人学历造假,可能会导致一个诚信问题,我认为作为人事部门,可以这样解决,如果这个人业绩很好,可以和他谈话,把一些利害冲突对他讲了,给他设定期限,以观后效,这样既可为公司多一种选择,又可以使该员工对工艺又感激之情,增强公司的美誉度,而且可以团结同事。

  德第一位

  bjcdexplorer:

  首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考虑到本人能力好,就默认其弄虚作假,那企业今后如何管理,令人担心。其次,选人还是首重人品,这样的人品今后在工作中难免不会再搞些“小聪明”。第三,建议与本人沟通,不符合招用条件应予辞退,希望本人理解;考虑到本人的能力较好,提供其他较低的岗位让其应聘,如本人接受,可重新应聘,并优先录用。

  fxs197842:

  先表态:坚决辞退
  原因:
  1、公司在制订规范、采取行动的时候,需要考虑的不是片面效果,而应该是整体效应。本案的这件事情,在楼主的公司应该已经扩散开了,可能所有员工都在观望着,如果对一个持有假学历的人员不进行处理,公司内持有真学历的员工会怎么想?公司内其他可能持有假学历的人员会怎么想?大多数持有真学历的人员一定会觉得不适,而持有假学历的人员可能会更加肆无忌惮。也许有人会说,“那个人学历是假的,但是效益好啊”,所谓的工作能力好坏本身就是一个模糊概念,有赏有罚,赏罚分明才是正道。
  2、假学历本人还可能带来“外部风险”,所谓的外部风险就也叫做被动风险,即员工主管意识以外,可能带来的风险。公司之所以要求所需岗位的人员是大专以上学历,必定有它的原因,职员没有接受过专业的知识、技能培训,不一定能有效、完整的掌握公司委派的工作。就像一个人,本来不会开车,由于作了一个假的驾驶执照,你就让他给你当司机,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也许有的人又要说了“可是那个人效益很好啊,也就是说那个司机还是会开车的啊!”。专业的培训是有技术含量的,但是我们碰到的工作不一定都那么高深。还是举上面司机的例子,也许那个假司机一直在平整的马路上开车,从来没有出过任何问题,但是今天要让他开山路,由于他没有接受专业的驾驶技术培训,那么就很有可能车毁人亡。涉及到本案,那个业务员虽然一直表现不错,但是不能保证明天他不会出错。
  3、本案还有一个问题,如果留下了那个人,也就说明高中学历的人就可以胜任他的工作,那么公司原来制订的“大专”标准就是错的了!错的就要修改,那么改的可能不只是一个招聘标准,还有整个用人制度、薪资水准甚至公司章程,那很可能是一个浩大的工程,为了一个人的去留问题,就要大动干戈了,得不偿失!
  所以,结论是:坚决辞退。


  沙子布衣:

  问几个问题:
  1、此人的能力已经超过了该人的学历,公司是要能力还是要学历?
  2、此人在进入公司时,对证件进行了违造,公司要业绩还是要品质?
  针对以上几个问题,任何解决方式确实对某些企业来讲,特别是一些通过内部介绍来的,更难处理,可能会由此造成紧张的工作关系。那么面对问题我们又不得不处理,不处理这是企业制度的一种严重践踏!从此在企业中不要再讲制度的威力,已有前车之照,制度的威信何在?我个人认为:国家的宪法是至高无上的,企业的制度在企业里就如同国家的宪法!不能为了短期或眼前的一些小事,而让企业的整个制度成瘫痪!

  tj00100:

  支持辞退
  1、学历造假,首先就是诚信缺失,涉及到人品道德的问题都要严肃处理;
  2、制度是需要有执行力的,制度可以改,但是不可以违背,游戏规则一旦破坏就像鸡蛋上有缝隙了,很快会让整个鸡蛋烂掉。

  zns:

  坚决辞退。
  理由:1、我个人认为,招聘人才,首先注重的就是人品,其次才是能力。
  当然,德才兼备最好,可是很难遇到;2、持假文凭的人,带有欺骗性质,足以说明他人品有问题;3、即便具备一定工作能力,但从长远角度考虑问题,也不能用;4、考虑在员工中造成的恶劣影响,做HR的总是心有余悸;……。总之,坚决辞退。

  第三方观点

  zhiyan:

  企业注重才是尤为重要,德更需要。
  分析:
  1、原来就职时,他很有可能出于某种目的:顾面子也顾着自己的肚子,才实施这种方式。
  2、目前自己的业绩对企业创造了贡献和业绩,这说明已对企业充满了激情和动力。
  3、事已经过,低调处理,对事不对人。
  4、目前社会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毕竟只是一块门砖,企业学是十分注重实际工作能力,用人是不断为企业创造业绩。
  最终,我建议:留下

  子子(zz961):

  或许可以做这样一个假设,如果没查出这件事,半年以后他会继续做得很好,以至于一年以后,他也会做的很好。
  今天想做的事情,为的是使今后能够有一个好的结果。如果今天所做的事情(处理他),其结果是导致失去了一位半年后得好员工,那么这件事情或许就算不上是对自己公司有益的事情。
  当然,如果观察发现该员工有欺骗的习惯的话,那么辞退就是较为必要的了。
  毕竟我们今天所做的事情,是为了明天又一个更好的结果。而不是只在乎一些形式上的事。

  zhongkexiang:

  一、利
  在企业现有基础上能创造出相对其他业务人员更好的业绩。
  二、弊
  1)、为达目的善于弄虚做假,在完成工作目标的时候会隐瞒事实的真相,这种人多会导致上层信息收集不准确,做决策时出错的几率更大。
  2)、企业的发展需要团队的力量,并不是个人。企业的更需要的选拔优秀的管理人才,有能力组建优秀团队的人才。有这样的做假人员在里面往往会导致不能更好的选拔出优秀的管理人才,更难组建更具市场竞争力的团队。
  3)、这种现象一旦被企业默认,自然会导致企业的风气朝腐败的方向发展,这也是当前很多企业腐败的一个典型。
  4)、企业需要的是对企业忠诚的员工,在企业内部不能形成“听话的孩子要吃亏”的风气。
  可以安排这个业务员做推荐过来那个管理人员的助理工作之类的工作.

  鹤冲居士:

  折衷建议:1、进行通报批评,扣发部分资金,明确公司对造假者的态度。2、继续留用,但给其一定的期限(比如三年),责令其必须通过在职学历教育取得大专以上文凭,否则给予辞退。说明公司对实际才能的重视。3、降低与学历有关的薪酬待遇。4、人才资源部与其谈话,解决思想认识,指导职业发展。

  汗昱:

  我认为:这事不宜扩大,应在小范围着内处理,更不能公开讨论,不能扣工资,要明确这是给他一个机会,让他努力工作。因为他即然能干,说明公司现有那些有学历的人的能力需要提高,而订了这样的制度说明制定人对工作本身不了解。即然有人反对,说明他有可取之处。不能公开因为公司已经出现了与制度不符确可行的案例。更不要说什么罚金,太不懂管理艺术。

  angel_oull:

  这是一个非常好笑又现实的问题,
  1,我们来看看问题的根源在哪,人事的招聘,对该岗位有优秀表现的人员素质认识不清,认为学历可以带来高绩效,这个问题导致很多无效的招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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