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准了最低工资不包括这些
李某系成都一家具厂职工,由于该企业有几笔单子催得很急,今年3月、4月经常加班,但李某的工资每月才领到500元。扣除加班加点工资报酬外,实领工资400元,而成都的最低工资标准是450元,李某认为,自己的工资不应该这么低,并要求增补工资。企业则认为李某的工资500元已高出成都最低工资标准50元,因而不同意增补工资。 权威解析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答: 本案的核心问题就是最低工资包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劳动法》和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规定,如果劳动者为企业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含义,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 〔1994〕289号)的解释为劳动者在法定 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 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对于应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外的收入项目,原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和《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4〕409号)有明确规定,下列收入不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内: 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4、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 以上规定对最低工资的含义及其收入项目组成表述得很清楚。在本案中,该企业支付给李某的每月工资为500元,由于该企业在3月、4月两个月内经常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因而500元中包括了加班加点工资。扣除加班加点工资后,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只有400元,低于最低工资标准450元。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编者:(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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